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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一世紀資訊科技發展所衍生的社現象及對社會服務的衝擊」- 史文鴻先生

「廿一世紀資訊科技發展所衍生的社現象及對社會服務的衝擊」- 史文鴻先生


合辦機構:社會服務發展研究中心 .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社會工作部


 香港理工大學通訊教育中心  史文鴻博士


 資訊科技新發展下的社會關係、生活方式與公民權利


資訊科技在今天打開了我們一個新的天地,大量的資訊在電話、電視及特別電腦互聯網流通,人類從來未經歷過有這麼多的資訊儲存起來,及極方便地供人使用。[1]生產、服務、消費娛樂也更高度發展。樂觀的人相信人類將會走進一個高度自由自主的世界,生活舒適及容易。[2]不過,亦有傳媒學者警告:資訊不平等的接觸及內容的貧乏使已經廣泛的國內社會危機加深。[3]連經濟學者也關心到資訊年代的真正革命有兩方面。第一是我們越來越當資訊是私有財產。第二是我們坐視大企業及政府發展出對資訊實際上的壟斷。[4]


 更且,富有國家的資訊科技極發達,貧窮國家這方面就落後,不單國與國如此,一個社會之內也有這種分化:現代資訊經濟減弱了孤立的個體,瞭解及申張他們階級利益的能力,同樣的力量一直加強統治階層攫取階級力量的能力。[5]


 事實上,資訊科技在互聯網及其它傳播方式之下,成為政府、商業機構、社會大小組織與個別市民之仲介管道,使大家之間建立了嶄新的社會關係和生活方式。


政府利用資訊科技提供資訊,塑造市民的意念及價值觀,更甚至可發動市民。商業機構明顯是利用資訊科技來賺錢--無論是推銷貨品或服務、甚至資訊本身。而個人面對這一切又有什麼回應的能力呢?


具社會理想的傳媒學者,就認為:人們要把資訊看待為一種社會財富(social good),及發展和創造一個民主社會的中心原素。在這前提下,資訊可用來發揮民主決策、幫助市民參與政府,及對在經濟找尋大致平等的措施作出貢獻。全面及有組織的資訊使決策者做理性的資源分配決定,將社會訴求分好等次,增大社會福利。它可以容許決策者克制傷害社會的不良行為,如污染、吸煙及軍備生產。這些資訊來源可使領導人推動對社會有利的科學及發明,及組織歷史經驗作有意義的現今反省及應用。簡言而之,全面及有組織的公眾資訊可使決策者將過去的知識及經驗應用在現時的事態及問題之上。[6]


 (一)   商業機構的關懷及不足:


 資訊科技無論是硬體、應用軟體及娛樂資訊軟體,均集中在大集團手上,它們關心的是盈利,而無可避免,使用者的社會條件越好,越會優先得到照顧,電腦滲透、有線電視的滲透方式就反映出這個事實。首當其衝是商業資訊科技帶來的問題如壟斷、商業貨品銷售及服務提供質素保證、商業中色情、睹博及投資的管制。但起碼我們應關心有學者指出,資訊科技發展由於商業的利潤關懷,會構成短線問題或桎梏,儘管長線資訊科技帶來的行益可能是普及的:


低收入的社區可能比富有的社區更難得到資訊聯機或聯繫服務,它們更難付買電子硬體及器材的錢,它們不會是軟體及線上內容服務的吸引物件,它們在教育其成員去面對數碼時代的挑戰和機會所擁有的資源更少。儘管,長遠來說,數碼科技對那些由於區域及欠缺流動能力的人,可以產生在服務及機會上一種巨大的平衡效果,及創造出產品和服務,人們可以低成本廣泛分享得到。[7]


問題是短線對社會上貧窮人仕所形成的掛斥,若不加以改善,可能會導致長遠被排斥的惡果。以下本文集中分析社會大眾面對商業資訊科技的資源壟斷及高度商業化的各種問題和解決方法。


 (二)   資訊科技發展下的社會問題:


 a).       勞工及就業--資訊科技發展時常被強調會帶來更多社會就業,其實這論點和事實不符,不單個人的能力越來越被財團支配,[8]資訊科技發展使資本擁有者得到最大利益,不是勞動階層。[9]連研究者也被操控或被「鼓勵」和大財團合作。[10]同樣,就以資訊科技帶來遙距教學為例,可以減少教室及學員上學時間,但又同時減少正規受薪老師受聘,更少教育設施及教育上人與人接觸的人道空間,也反映這可能是遮掩社會輕視教育投資的一種手法。[11]


同樣,無論大財團或政府,都在外判(out-source)不少原來工作,亦有專家以為將來工作不少受到工作地點的局限,家庭同時是辦公室。這種就業模式有很大的社會引申,首先是外判可能是製造半就業的方式,因為受雇者往往不能享受種種員工福利,也沒有固定合約的保障。這種受雇及工作方式更減少人與人之間之溝通合作,更使人與人之間難以體會面對和受雇機構的共同關係,也更無法使他們意識及爭相共同的權益,變成機構的控制物。


 b).       消費及娛樂的內容:


 資訊科技帶來消費購物和娛樂的極大方便。不過,這些服務的質素,就不能不受到質疑。消費購物要透過廣告,但廣告在影像世界的出現,是否可以代替實際的認識?不單這些內容可以是重情緒牽引而不重實質,產品顯示也可以通過電子影像包裝變成更吸引。消費者消費是否真能保持理性及充份掌握事實,就是個問題。


娛樂變成可安坐家中,是自電視面世已經發生了的事實,但網上或螢光畫面出現的娛樂在質素上,就非常可怕。大量頻道及互聯網的資訊娛樂,使各種光怪陸離的內容充斥著:電子色情、電子睹博、電子言論廣場 (由ICQ、Chit-chat網到種族主義、神怪迷信思想的內容到劣質的畫集、音像製作等,家長擔心其滲透、老師解釋力不從心及社會監管處師解釋力不從心及社會監管處處無知及無從入手。


事實上,連電影這類過往是主流及一直注重藝術質素的產品,也受到電子生產科技的極大衝擊。席勤 (H.I. Schiller) 就批評現今電影及電視只關心大量應用電腦衍生影像 (Computer generated images) 畫面,來創造景觀,而忽略深入的題材。結果,視覺上及技術上的匠工對比出愚蠢及空洞的故事。[12]事實上,由『侏羅紀公園』到『鐵達尼號』及『帝國驕雄』,都完全反映出官能刺激及煽情是主導,欠缺深入的人性刻劃與社會反省。[13]


 面對這一切,我們需要一個完全不同的角度,來看待我們如何看社會及人在其中的位置。個人生活的目的、社會的理想、與及人和人在工作、玩耍及日常生活中如果連系在一起。[14]


 (三)       資訊科技帶來的挑戰及發展方向:  


 新數碼世界中的一切都會是不同的:我們如何工作、建立社會關係、產品及服務的消費、娛樂、學習、處理個人及家庭的經濟、照顧健康。在城市生活的每一方面,現實空間和數碼科技空間(cyberspace)會有種種不同的結合方式,雖然我們不能完全透徹知道它們形成或發展的形式。它們好與壞的潛質仍然是開放的,我們要透過我們以個人、制度及政府的不同身份所作出的政策抉擇來影響它。」[15]


 資訊科技最大的特點是它互動的潛質及中心分散的特性(decentralizing nature)。本來社會上貧窮的一群千百年來是受到社會支配的,他們的信心及自視低、能力不足、處於被動及無權無勢。電子科技可以幫助他們方便吸收新資訊、更瞭解現實、更能溝通團結同儕,學習、建立信心及充權就變成更容易達到的境地。政府要推動電腦及資訊科技普及,就要為基層下功夫。其實,當今電訊、電視及電腦影像越來越整合在一起,個人以「手提資訊電話」及家中的電視同時又是或結合電腦,成本會越來越低。政府除了鼓勵業界加快「科技融合」(technological convergence),更應建立更好的社會「下層建築」(infra-structure),這包括學校、廣義社區中心(青年、老人、社區中心、公共圖書館)有新軟硬體及訓練支持中心掌握科技的傳授者。長遠來說,甚至低收入家庭也應可享受到優惠硬體及資訊科技應用知識傳授。傳授工作的重要性在於要使應用者掌握有生產及增值作用、建立信心及充權的知識,而不是變成資訊科技的消費者───醉心互聯網的遊戲及官能滿足而已。[16]


 另外兩個重點是政府應鼓勵容易使用的軟體生產及滲透,更且,由於資訊科技發展飛快,定期及快捷的改進(upgrade)也很重要。[17]


 簡單來說,政府在資訊科技的發展中,扮演一個極重要的角色,而不是業界認為,政府對他們的壟斷及牟利應採取積極不干預。


 政府要反壟斷,設法例監管商業道德及資訊內容,鼓勵業界參與發展邊沿及基層團體,使他們早日應用上資訊科技,透過學校、社區甚至對家庭資助方式,來發揮資訊科技可以有更大潛質普及化和使基層充權的特質。[18]


 其他參考資料


l        Daris, Jim etal. (Eds.) (1997), Cutting Edge ─ Technology Information, Capitalism and Social Revolution, London:Verso.


l        McQuail, D & Siune, K. (Eds.) (1998) Media Policy ─ Convergence Concentration and Commerce, London, N.Y.:SAGE.
 
l        Slevin, J. (2000), The Internet Society, Cambridge: Policy.


 個人資料


l        史文鴻


l        德國柏林自由大學哲學博士,現任香港理工大學通識教育中心高級講師,研究範圍為美學、電影、文化研究及社會理論


 [1] 參看Bell Daniel (1974), The Coming of Post Industral Society, London: Heinemann (p.14ff)早在七十年代,社會學家丹尼貝爾(Daniel Bell)就分析出後工業社會的來臨,而這個社會最大的特色是服務行業的重要性遠遠超過生產行業,資訊是個社會最重要的社會資源。


 [2] 樂觀的人仕以為資訊科技會帶來人類自由自主的生活方式,是個資訊科技支配下的烏托邦。參看Brown, J.S. & Duguid, P (2000), The Social Life of Information, Boston, Mase.: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ress。另外,微軟主席蓋茨 (Gates, B.)就以為電腦科使市場資源增大及交易成本降低。參看Gate, B. (1995), The Road Ahead. N.Y.: Viking, p.158。


 [3] Schiller, H.I. (1996) Information Inequality, N.Y. & London:Rostledge, P.xi。席勒指的是美國,他關心的是高度商業及壟斷的資訊科技,使資訊變成是商品,失卻了它作為社會公眾資源的意義。


 [4] Perelman, M (1998), Class Warfare in the Information Age, N.Y.:St. Martin's Press, p.32。


 [5] 同上,p.32-3。作者更進一步以數字說明由六十年代末至今,美國社會貧富懸殊不斷加劇,伴同資訊差距加劇的現象。Flecha, R亦提到擁有及缺乏資訊者的兩極端化的現象。Critical Education in the New Information Age (1999) (Rowman & Littlefield), p.65-66。


 [6] Schiller, H.I. (1966) p.35


 [7] Mitchell, W.J.:"Equitable Access to the Online World" in Schoen, D.A. et al. (Eds.) (1999), High Technology and Low Income Communities, Cambridge, Mass.:MIT Press. p.162。


 [8] Perelman, M.(1998)p.68


 [9] 同上,p.59


 [10] 同上,p.98。政府在大學研究經費收縮,學者迫使要和財團合作,而研究成果變成是集團的財富,當然不排除研究者也有得益,成為股東一份子。但研究之中立及客觀社會利益取向,也因此受到打擊。參看Schiller H.I. (1996) p.46-7。


 [11] 參看Schiller, H.I. (1996) p.79。席勒不否認網上可以有很多知識內容,也是個在圖書館及博物館以外的財富。但有什麼可以刺激年青一代追求財富,而不是在網上購物。娛樂及追尋種種刺激呢?更且,網上有更多的垃圾資料,分辨要更多訓練和努力。


 [12] Schiller, H.I.(1996) p.68


 [13] 參看史文鴻 (1996)電影文化、理論和批判 (香港:次文化堂)書中有廣泛批判『大型電影』包括『侏羅紀公園』的部份。此外《香港影評人協會》季刊月(第五期)《鐵達尼號的社會意義》一文;《香港影評人協會》季刊 (第八期)中對《帝國驕雄》的批評。


 [14] Schiller, H.I. (1996) p.133


 [15] Schoen, D. Aetal (Eds.) (1999) p.8 (Introduction)


 [16] 參看同上,p.377-8


 [17] 同上,p.384


 [18] 同上,p.36-38,這裏Castells, Manuel 提出政府可鼓勵資訊科技集團在貧民區設辦公室、資訊滲透,來加快發展。